2、签订认购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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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在和开发商沟通洽谈满意之后。作为购房者您会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,并交纳定金。在签订认购书前,作为销售方的开发商应将《签约须知》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交给您,并应实事求是地向您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。您一定要认真阅读《签约须知》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相关文件,对不明白、有疑问的地方,千万不要嫌麻烦,要逐一问清楚,直到心知肚明为止。

   重点提示一:签了认购书不等于签约

   买房先签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现在售楼过程中的习惯性做法。认购书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,否则视为购房者违约,定金将被扣除。搞清认购书及其定金的法律作用是避免纠纷的第一步。

   是不是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,必须签认购书呢?不是。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合同前,必须签订认购书。换句话说,签认购书不是正式签约的必要前提。

   但是签定认购书是买房的习惯性的操作。所以,大家没有必要因为不是必需签就不签。否则,开发商也有权因为您不签认购书而拒绝交易。为了防止售房单位利用认购书制造陷阱、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,建议购房者在认购书中约定协议生效条件,如“只有在买、卖双方就所有交易条件达成一致时,本认购书方始生效”,对认购书中类似“如乙方(买方)在15天内不到甲方指定地点签署商品房预(出)售合同,则没收已付定金,甲方(卖方)有权把乙方订购房屋转售他人”条款加以拒绝。

   如果房地产商把尚不符合预售条件的“楼花”以“内部认购”的形式进行销售,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,收受定金,则所签订的认购书无效,定金不能成立。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较为常见,检验五证就可以避免。所以,这里再次强调一下检验五证的重要性。

   如果开发商具备了销售条件,也就是有合法的销售证,那么买、卖双方签订的认购书是否一定有效呢?一般认为,当事人尚未就房屋买卖的所有条件达成一致,合同不成立,因为认购书一般只就房屋位置(部位)、套形、面积、价格、交房期等主要内容进行约定,对交房标准、付款方式、违约责任等大量内容一般都不进行或无法进行约定。所以签订了认购书并不等于完全签约买下了房子。但是,认购书对其中写明的内容还是有约定作用的,并且具有法律效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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